为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维护良好的文旅旅游生态,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我省旅游产业的冲击,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制定的《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实施方案》,我市拟对首批7家旅游企业进行贴息帮扶,现公示如下:
1.湖北凤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81.7万元,对应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3.38万元。沙市区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1.69万元。
2.湖北石首生态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22980万元,对应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1071.76万元。石首市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535.88万元。
3.荆州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500万元,对应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11.18万元。荆州区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5.59万元。
4.荆州中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80万元,对应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11.15万元。荆州区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5.575万元。
5.松滋金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5677.27万元,对应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825.28万元。松滋市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426.14万元。
6.松滋曲尺河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200万元,对应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344.98万元。松滋市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172.49万元。
7.湖北洈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4760万元,2022年度应付贷款利息747万元。松滋市确定贴息比例为50%,拟贴息金额为373.5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8月26日。对上述贴息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向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人:蒋彦培,电话:8499117,邮箱:1434456551@qq.com。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