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督办的通知》要求,经认真清理,结果如下:
代市委市政府制发的《荆州市政府投资审计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件。
具体名细见附件。
2021年6月15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意见 | (荆办文〔2012〕9号) | 拟修改 | |
2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 (荆办发〔2012〕21号)
| 拟修改 | |
3 |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荆政发〔2016〕10号)
| 继续有效 | |
4 | 《荆州市政府投资审计办法》 | (荆政规〔2017〕1号) | 继续有效 | |
5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荆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荆办文〔2020〕15号)
| 继续有效 | |
6 | 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
| (市政府令第62号)
| 待定 | 根据市委的新要求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