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期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2022年第4期

荆州市司法局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以构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为重点,打造访调裁审“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旗舰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3月成立至今,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案件802件(其中,自行受理525件,法院委托276件,信访调处1件),已调解80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666件,调解成功率83.04%;司法确认100件。

一是坚持“一个理念”管总,定准服务为民方向。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创新“枫桥经验”荆州实践,坚持“调解优先、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围绕“解民愁、纾民困、暖民心”目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诉讼、信访有效衔接,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让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有地“找说法”“最多跑一地”。

二是按照“三集模式”运行,整合多元解纷力量。整合政法、法院、司法行政、信访、各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互相配合、保障有力、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一中心集成、一平台受理、分级分类调处”作用,集中向群众免费提供纠纷解决类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市调处中心入驻有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信访接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法官速裁团队、荆州仲裁委工作室、保险理赔座席、调处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等单位(组织)约40余人。

三是强化“五级组织”联动,上下对接共同发力。依托市调解中心平台作用,逐步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动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小区)五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是健全“七项制度”保障,确保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党建工作制度。成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党支部,隶属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坚持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作用,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把组织活力转化为社会治理活力。完善联调联动机制。协调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村(居)、小组(小区)调解组织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分析会等,通报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研究分析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守则》《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及财务管理细则(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调解案件的数质量、规范化程度等,科学评定调解员履职情况,将评定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增强调解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岗前培训和常态化业务培训制度,将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有效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业务能力。3月17日,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技巧大家谈”暨业务培训首期开讲,紧盯《民法典》施行后矛盾纠纷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能力素质,为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打下坚实基础。落实预防化解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责任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落实“网格员每日一次逐级到县(市区)每季一次”的五级排查制度,实行纵向与横向排查、定期与集中排查、普遍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调解中心按法律、政策和程序要求受理、分流、移交、调处案件,对经调解已达成协议但未当场履行的当事人,适时进行跟踪回访,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对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当事人,通过引导双方当事人重新调解或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完善业务指导制度。建立业务指导法官名册,落实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发挥入驻调处中心法官速裁团队职能优势,加大对各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事实、程序、适用法律等合法性审查合格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执行,确保人民调解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权威性、高效性和公信力。

做实“三个三”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来,荆州市司法局以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为主线,以服务“冲刺三千亿”暨奋力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主业,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两类”人员管控为重点,不断夯实平安法治根基,有效维护了荆州经济社会和谐安定。

完善三个工作体系。一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基本覆盖,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有效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普遍推进市、县、乡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的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着力构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纳入基层综治维稳体系,实行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化解,有效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分级分类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开展“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社区矫正专项行动,通过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深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组织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等,确保社区矫正领域在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不出事、不添乱、过得硬。三是开展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大排查、大走访专项行动,通过排查走访,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底数,加强对重点人员和“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的服务管理,有效防范社会风险。

做实三个重点管控。一是做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认真执行社矫工作管理教育制度,严肃管教纪律,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控措施,严格执行“一对一”责任包干管理,加大特殊时间节点现场检查督导力度,强化敏感时段严管工作手段,落实每天“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今年来,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5人,解除矫正483人。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的2062名社区服刑人员(其中管制2人,缓刑1982人,假释47人,暂予监外执行31人)无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做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定期对预释放人员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于重点对象、其他人员、“三无”人员,分级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刑释人员返籍后,第一时间衔接落实“四包一”责任,细化安置帮教措施,对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着力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对于“三无”人员,落实过渡性安置措施,并纳入重点救助对象进行帮扶。今年来,全市共衔接刑释解矫人员900人,其中,监所释放477人,解矫423人。三是做实重点刑释人员管理。加强重点对象排查走访,对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暴恐类犯罪刑释人员和乡镇综治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确定的重点帮教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动态跟踪管理措施,对有重新违法犯罪、报复社会的倾向或苗头、心理精神障碍等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预防措施,开展心理疏导健康服务和法治教育,避免发生重大案事件。


荆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