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5
荆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各县、市公安局,各区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局直各单位:

《荆州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经市公安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荆州市公安局

2020612

  

荆州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和全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服务荆州工业兴市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侦办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案件,严肃查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职务犯罪,全力保护企业法人、经营者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维护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大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整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主动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三、完善警企联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公安领导干部定点联系规模以上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了解企业需求,征求工作意见,帮助解决问题。设立“警企热线”,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完善企业业主、经营者担任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机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警企关系。

四、提升涉企审批服务效能。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主动办、简化办、网上办、上门办、预约办”等便民利企措施,推进涉企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发电厂、医院、化工厂等企业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生产审批手续,全程网上快速办理,当日办结。对需新增审批事项的企业,安排民警上门指导,现场完成审核审批。爆破作业安全审核、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建网络审核、保安员资格证核发等事项,接受电话预约,符合条件的通过网上先期开展审核工作。

五、拓展公安行政服务方式。新设立企业印章刻制推行“一站式”“无纸化”“多渠道”“零接触”服务。开通手机“企信通”APP,为企业提供适时安保服务。在全市邮政网点投入交管专用设备,方便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就近办理16项车驾管业务。在条件成熟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车辆注册登记,逐步推广其他车管业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加快“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六、方便企业车辆交通出行。对因生产、生活和城市建设需要,必须进入城区禁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办理临时通行证。对运输鲜活水产品、农产品货运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警告教育,免予处罚。在企业周边不影响通行、符合设置停车泊位条件的道路两侧及人行道,允许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方便企业员工停车。

七、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慎办影响企业经营和稳定的案件,对企业法人、经营者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公安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开展专项清理,及时进行审查,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涉案财物。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八、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深入企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法制宣传,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强化管理、依法维权。

九、开辟企业出入境“绿色通道”。在荆州城区增设两个出入境业务分受理点。严防疫情境外输入的同时,对经批准出国境货物运输以及其他因特殊、紧急事由需出国境的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必要便利。

十、实行引才创业落户“零门槛”。凡来荆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户,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凡来荆从事个体经营、独立投资、入股(合资)兴办企业,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在中心城区就业地或企业所在地落户,不受投资和纳税金额等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