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松滋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的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6
对《松滋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市场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松滋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松政办发﹝2022﹞4号)(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鄂政办发﹝2022﹞13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松滋实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强土地调控、优化配套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和强化市场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和任务清单。其中,加强土地调控主要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供应开发用地和停止招商配底变相开发;优化配套服务主要提出了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强项目配套建设、建立部门帮扶机制;落实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和出台购房补贴及奖励政策;强化市场监管包括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以及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和建立健全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