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青山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 12日


2023年青山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压实房屋安全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册危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危房隐患治理,有效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塌房伤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青山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持续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

(一)全力推进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和要求,坚持靶向发力,进一步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在巩固专项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鉴定零星新增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做到隐患排查不漏一栋。

(二)全力整治安全隐患。扎实推进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开展查漏补缺,多措并举整治隐患,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强化调度督导,定期进行晒进度和红黑榜,推动隐患整治走深走实。

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进隐患整治销号。

(三)全力管控安全风险。严守“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底线,加大已管控整治房屋的抽查力度,辖区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日常安全巡查要求,积极开展自建房隐患整治相关政策及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配合开展隐患治理,严防失管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日常安全排查。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成果,行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村)、单位发挥在房屋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力争将房屋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重要时段排查。针对我市季节特点、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突出冬季冰冻雨雪、汛期强降雨大风等恶劣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预警等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排查,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六)积极开展行业排查。认真落实 《武汉市公共建筑房屋安全检查办法》有关要求,教育、卫健、文旅、民政、商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本行业公共建筑安全检查,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三、切实做好房屋安全监管

(七)不断完善安全监控网络。充分利用“武汉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新增危房纳入安全监管,逐栋明晰房屋安全责任人、监控人、监管人,压紧压实房屋安全责任,及时更新危房巡查、鉴定、整治等动态信息。

(八)严格落实安全巡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危险房屋巡查监控和督促治理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危房安全巡查,及时通报巡查情况。

四、强力推进危房治理

(九)压实责任推进整治。不断发挥房屋安全责任人在危房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及时或定期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下达

《危房治理通知书》,积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大力推动和落实“属地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合力推进危房治理。

(十)多措并举推进整治。不断总结多年全市危房治理典型经验,借鉴其他城区先进做法,采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政府收购置换、督促责任人治理、困难家庭救助、应急排险等方式,不断推进我区危房治理。

五、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及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对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加大处罚的力度。

六、加强宣传教育

(十二)深入开展房屋安全宣传和培训。多形式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高居民安全使用意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等积极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房屋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判断房屋安全隐患方法,切实履行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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