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2023年一季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督查情况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青山区2023年一季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督查情况公示

根据《武汉市青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督查评分细则的通知》(青河办〔2023〕4号)要求,现将2023年一季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督查排名情况

一季度综合运用查阅台账资料、无人机飞检、电话抽查河湖长公示牌等方式,对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作联系部门2023年一季度落实河湖长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督查。得分采取百分制,另设加分项、减分项,情况如下:

西部区域8个街道:冶金街、钢都花园街、红钢城街、工人村街、红卫路街、青山镇街、钢花村街、新沟桥街

东部区域3个街道:白玉山街、武东街、八吉府街

18个工作联系部门: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文旅局、发改局/开发区/教育局/科经局/民政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改造更新局/化工园区规建处、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化工园区综合处、城建局、水务和湖泊局

二、各级河湖长巡查履职情况

(一)区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

武汉市“数据河湖长”平台显示,2023年一季度,全区17位区级流域河湖长、区级河湖长及对应联系部门巡查责任河湖共计47次,累计发现问题29个,解决问题25个,问题解决率86.2%,巡查达标率100%。

(二)街道级河湖长

2023年一季度,全区10个临水街道巡查达标率为100%,累计发现问题43个,解决问题43个。

(三)村(社区)级河湖长

2023年一季度,全区村(社区)级河湖长巡查平均达标率97.25%,村(社区)级河湖长巡查达标率后十一名村(社区)依次为:五星村(33.33%)、武东村(50%)、崇阳村(66.67%)、铸锻社区(75%)、胡漖村(75%)、群力社区(75%)、何董村(83.33%)/群联村(83.33%)/火官村(83.33%)/红胜村(83.33%)/胜强村(83.33%)。

三、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情况

(一)陆域水环境巡查制度落实方面

检查发现,11个街道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流域河湖长制“岸上治水、岸水同治”的治水理念认识不够、理解不够、落实不够的问题,陆域巡查普遍以城管工作来代替,巡查记录涉及与面源污染管控无关问题较多,并且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度不够。

市级下达陆域面源污染管控问题2处,其中1处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另外1处(武东街武东林中苑附近餐饮店未按规定设置隔油池,餐厨废水堵塞雨水篦子,距严西湖约300m)两次复核仍出现反弹。

(二)河湖水环境日常管护方面

检查发现,罗家港等港渠管护台账资料不完善;北湖港及北湖南港存在岸边遗弃垃圾堆放、菜地、大量水葫芦漂浮等问题;西部地区小微水体(倒口湖公园)河湖长对小微水体基础情况及管护标准掌握不清,清竹港、东升港、北严港等东部非建成区4条小微水体存在不同程度的水面漂浮物、岸坡垃圾、淤塞等问题,未达到“三无”(水面无漂浮、污水无直排、岸边无垃圾)管护标准。

2022年河湖长制专项审计反馈有市级飞检18个问题、区级飞检43个问题没有完成整改。其中15个无需整改,25个已整改,剩余21个暂时没有整改的基本为历史存量或历史遗留建构筑物问题,需要明确整改计划及整改期限。

(三)民间河湖长管理方面

检查发现,全区10个临水街道对民间河湖长履职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不够,未充分发挥民间河湖长社会监督作用。

武汉市青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