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湖北省:发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设高水平的“两中心两枢纽一基地”(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门户枢纽、全国重要物流基地);形成湖北“123出行交通圈”(武汉都市圈1小时通勤,省内城市群中心城市间1小时互通;武汉与周边城市群之间、省内城市群之间2小时通达;武汉与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可达),依托航空、高铁,融入“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全省综合交通在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安全、行业治理等方面实现进位,率先在现代内河航运、“四好农村路”、多式联运等交通强国试点领域实现突破,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交通强国战略和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牢牢把握“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发展定位,按照补短板、优结构、扩功能、提质效、促转型、强治理的思路,强化交通“硬联通”,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增密、互通、提质”,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引领中部、辐射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交通支撑,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当好交通先行。

  《规划》提出五项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强化支撑。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瞄准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需求,深化交通运输开放合作,推进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服务双循环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人民满意,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适应多层次多样化运输需求,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交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统筹融合,重点突破。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传统与新型、存量与增量、供给与需求,有效促进跨方式、跨领域、跨区域、跨产业一体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发展短板,突出试点示范,在重点领域发展取得突破。

  (四)生态绿色,安全可靠。践行“两山”理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让绿色真正成为交通发展“底色”。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发展系统韧性,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全面深化交通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破解交通发展深层次矛盾。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提升智慧发展水平。

  《规划》要求重点推进“十大重点任务”。

  (一)立足大交通,当好区域发展先行官。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支撑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推进交通强国试点,统筹推进铁、公、水、空、管、邮等各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建设“祖国立交桥”,更好发挥交通战略支撑和先行引领作用。

  (二)畅通大通道,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积极构建和完善九大综合运输通道,加快推进高等级航道、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和油气管道干线建设,强化省际通道对接,打造四通八达、快捷通畅的九省通衢主骨架。

    (三)完善大网络,强化综合交通硬联通。加快完善由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支线铁路、支线航道、支线管道等组成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强化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连通,推进城乡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布局完善、覆盖广泛的九省通衢交通网。

   (四)构建大枢纽,打造九省通衢新优势。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建设枢纽集群、枢纽城市、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系统,着力建设一流内河港口,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机场群,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实施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一批客货运枢纽项目,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打造衔接高效、辐射广泛的九省通衢大枢纽。

   (五)发展大运输,畅通高效流通双循环。打造国际运输体系;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提升物流、客运、邮政等行业的运输服务质量;优化城市交通出行服务,构建开放、便捷、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

   (六)促进大融合,催生交通行业新业态。坚持老基建“补短板”、新基建“扩乘数”,探索交通与旅游、邮政快递、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交通对各行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新兴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广,推进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融合共进、开拓创新的交通发展新业态。

   (七)建设大平台,培育交通发展新动能。重点推进“四通工程”(行业通、部门通、区域通、社会通),加快构建数字化的采集体系、网络化的传输体系和智能化的应用体系,深度赋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推进各领域的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形成富有活力、智慧引领的交通发展新动能。

   (八)强化大安全,筑牢交通运输生命线。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防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打造完善可靠、反应快速、多方协同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九)共抓大保护,谱写绿色交通新篇章。巩固长江、汉江核心区港口码头岸线整治成果,加大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加强交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塑新时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生态文明观,打造节约集约、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

   (十)推进大改革,加快交通治理现代化。以改革促发展,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升行业软实力,全面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规划》强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政治保障。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合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综合交通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性资金、地方债券对交通建设、设施养护的支持力度。建立与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压实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形成建养并重、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三)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协同,出台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重大政策,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条件。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十四五”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投资政策,支持有利于综合交通一体化、多式联运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加大对公益性较强的交通项目政策支持力度。

   (四)强化规划执行。省级各交通专项规划、各市州“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要与本规划相衔接,贯彻本规划的总体部署,落实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等根据职能分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制定“十四五”铁路、民航、公路、水路等重点项目库和布局图,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根据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等工作,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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