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0-09-30
关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严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公证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

2020年国庆、中秋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根据市纪委监委相关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习落实省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持续不断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职,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二、严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严禁工作学习要求过度“留痕”,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基层减负明减实不减;严禁以拉动消费或落实干部激励政策措施为名违规“搭车”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受快递礼品、电子红包;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坚持节日值守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组织开展为基层“减负”、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项目投资统计数据造假、招商引资造假等六个专项治理,加强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速处置,对查实的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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