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体经济谱写共同富裕发展新篇章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21
发展集体经济谱写共同富裕发展新篇章

红色引领绿色发展,武汉市新洲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召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会。

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享收益。

“十四五”时期,是湖北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关键五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

《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以农民增收为基点,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着力点。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充分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在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仍将扮演重要角色,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当前,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不清晰、集体产权关系不明确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今年以来,武汉市围绕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巩固提升改革成果等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创新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打出一套“组合拳”,有效激发了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集体经济发展打开新局面,谱写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发展新篇章。

确保落地见效 有序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

今年以来,武汉市整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涉及完成年度资产清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目前,改革任务进展顺利,阶段性任务有序完成。

清家底明资产。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对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核实集体资产258.6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29.22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741.74万亩,41个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累计股份分红金额达6.6亿元。

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全市已在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平台,完成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达1767个(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1615个,经济合作社152个)。纳入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份额(股份)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70.57万户,241.87万人。

加强集体资产监管。为确保集体资产管理落实落地落细,武汉市新洲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有序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重点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八项制度,积极开展一清两评三审四查:“一清”,各村每年进行一次集体资产清理复核,并向群众公开一次集体资产情况。“两评”,每年街道进行一次集体资产管理考评、村级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三审”,村级实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审计;村级财务审计由村级自审到街道抽审到第三方审计全覆盖,从严把好农村财务的“八审八查”,有效遏制村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四查”,每年村级一次集体资产管理自查、街道一次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随时抽查和重点工程专项审查。此外,还投资220万元升级新洲区“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平台集成、双端推送、风险预警、智能监管等功能。

巩固提升改革成效。扎实做好资产清查、成员认定、股份量化、合作社组建等各个环节,确保改革各项数据、资料安全存档。细化档案资料管理,为确保改革各环节有文可依、有据可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档案资料归档进行统一部署。强化平台信息录入准确高效,武汉市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经管系统参加农业农村部全国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视频培训,全面部署各区开展重要信息录入工作,指导各区开展行政区划变更等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初始化工作,并保质按量完成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

因地制宜谋划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新形势下,武汉市各地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创新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通过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特色种养、发展服务拓展、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等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逐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巩固和完善农村各项改革成果,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利用村集体耕地、林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和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等集体资源,发展现代特色种养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沌阳街道红升村因整体拆迁改造后,有53.80亩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可用于集体经济发展,目前村在建项目已顺利完成招商,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1800万元以上。蔡甸区索河街梅池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与香草花田合作,种植芳香植物,通过旅游门票和出售初级产品带来收入,并且将芳香植物作为加工原料,生产出美容系列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给村集体带来收入。

发展物业经营型集体经济。利用村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农贸市场、厂房、仓库、大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采取入股、租赁等形式与有资质的企业发展联合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购买或共建商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写字楼和公寓等物业资产,获得稳定收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流转闲置农房,采取租赁、参股等形式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发展休闲农庄、乡村民宿、乡村客栈。江夏区大桥产业园大花岭村为了拓展集体增收渠道,优化集体资源,提高资产资源的利用率,把位于汤逊湖畔的旧厂房出租和改造,增加集体收入近一百多万元。大花岭村2019年首届股东分红1514.59万元,2020年分红1519.95万元,实现“资产变股权,村民当股东”,不仅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更是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连续两年的分红意味着村集体经济“蛋糕”会越做越大,村集体经济“家底”也会越来越殷实,让农民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发展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资产与企业合作,兴办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经营项目。新洲区三店街在发展三个“一万亩”的同时,积极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街道整合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2000余万元,鼓励相关村开办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企业联合经营,细化农业产业链建设和分工,企业负责收购、加工、销售和技术指导,合作社负责流转、种植等,农户就近就业,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集体经济稳步增收,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2021年,该街道新增专业种植合作社13个,均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法人,其中份子村、徐贵村、左桥村、杨桥村今年收入预计可达到100万元,力争两到三年内10个村集体收入达到百万元。在黄陂区,六指街新博村集体入股75万元,与武汉中天东恒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新建1300平方米温控大棚,用于种植葡萄、猕猴桃、桑葚等水果,预计2021年至2031年每年可获得村集体收益3万余元,2031年至2041年每年可获得村集体收益5万余元。

发展农旅融合型集体经济。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集体,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农家乐、渔家乐、采摘园、农耕体验、认养农业、生态体验、休闲农庄、民俗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美丽乡村,进一步拓展都市现代农业新功能。黄陂区姚集街杜堂村引回本村能人武汉万中集团公司董事长葛天才回村投资建设美丽乡村、打造旅游景区,先后投资2.6亿元,对该村5个自然湾257户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据统计,引进市民下乡并已开张营业的有12家民宿、8家农家乐、1家土特产电商、1所中国文艺家书画院、1所非遗文化泥塑馆和1所木兰文化博物馆,增加村集体收入30万元以上。

发展服务拓展型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领办、参办农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生产管理、农机服务、市场营销、物流配送、农业电商等农业配套服务。黄陂区滠口街冯树岭村抓住汉口北市场群建设机遇,成立冯岭装卸运输公司,将村内农用车组织成运输联合体归并于公司旗下,与运货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蔡甸区张湾街禾稼村集体购买了一批农业生产机械,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为群众提供有偿服务,为村集体创收。在江夏区,金口街道白衣庵村创新发展电商产业,延长农村产业链。该村围绕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电商进村”工程,构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开展电商培训、产品展示、网店服务、民事代办为一体的白衣庵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并按照将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示范在创业岗位上的思路,率先成立了首个电商服务中心,全村现有电商创业人员20人,带动解决就业岗位100多个,使电子商务成为农户增收的新引擎。

高质量推动 拓宽发展路径激活内生动力

当前,武汉市已印发《武汉市农村集体经济强筋壮骨五年行动计划》,以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要载体,实施“国企联村”“村社共建”“人才兴农”等行动和计划,落实土地政策保障,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奖补示范带动等,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激活集体经济内生动力。

创新开展“金融村官+整村授信+国企联村”联合行动,按照先试点—后推进—再覆盖的工作流程,实现整村授信全覆盖。整村授信即以“村”为单位,授信对象包含村组所辖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专业大户、脱贫人口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截至2021年11月末,从地方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着手启动试点,目前农商行已选派150名金融村官下沉至全市1767个行政村,确保了村村有村官,户户能服务的金融模式。授信金额达44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9户、贷款余额50.89亿元,较年初净增1.72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8户、贷款余额52.41亿元,较年初增加1.84亿元。

农村改革全面深化,要素活力、发展动力进一步激发。下一步,武汉市将着力于“六个强化”,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文章。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合力。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确定符合实际的发展道路,实现村级管理组织有机融合,形成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规划领航集体经济。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有序推动各街道(乡镇)集体物业结合地方产业结构,在原有物业资源上做加法,变“点状开发”为区域内“片状、带状发展”。

三是强化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各区根据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探索股份合作、土地合作、乡村服务、物业经营等多种类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四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项目推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进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培养一批乡土人才,支持青年人才到农村创业。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提高“三农”干部队伍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五是强化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队伍的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充实力量,落实经费,改善条件,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

六是强化奖惩机制,加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力度。将村干部报酬与发展集体经济挂钩,发挥能人带动引领作用。把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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