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2023年4月23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和平大道分店销售经营的北纬23°蜜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4月23日,我局收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3)GJS1-00543),报告显示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和平大道分店销售经营的北纬23°蜜瓜“乙酰甲胺磷.mg/kg”检测结果为0.26,标准限值为≤0.02,依据GB2763-2021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和平大道分店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30元。

(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单位查找原因,完善进货流程,严格审查商品检测报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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