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现场会在荆州召开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31
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现场会在荆州召开

8月25至26日,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现场会在荆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措施》要求,就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工作进行部署。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余萍出席会议并讲话,荆州市政府副市长严红致辞。

龙宁在讲话中指出,要准确把握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要求,从古代、近现代、建党、建国、改革开放五个历史阶段,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地理五个维度,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内涵;要坚持“应保尽保”,按照“找出来”“纳进来”“亮出来”的思路,普查确定保护对象;要通过系统保护、联动保护,切实履行好保护传承工作责任。要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选择有价值、有故事、有载体的历史文化资源,找准“绣花”“织补”、民生优先、系统思维、共同缔造等活化利用路径,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活化利用试点工作。要结合实际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保护好山水城整体格局,保护古城传承历史,统筹推进活化古城、建设新城,让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余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科学统筹谋划,稳妥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等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美美与共;要搞好活化利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深入做好融合文章,丰富活化场景业态,推动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为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提供更多湖北案例和“湖北经验”。

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荆州市护城河、张居正故居、“楚乡有礼”、沙市洋码头历史文化街区等示范项目,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分院专家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进行了解读。黄石、宜昌、荆州市住建局和荆州市文旅(文物)局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

省住建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处室,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省规划院,荆州市、荆州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全省各历史文化名城住建局、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宜昌、十堰、赤壁市住建局、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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