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江汉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江汉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是否需要 听证 |
1 | 制定《关于加强江汉路步行街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 | 江汉路步行街区综合服务中心 | 2023年11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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