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政办〔2009〕5号
创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
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环保局拟订的《江岸区一元街创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工作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江岸区创建一元街“油烟、噪声污染
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 二○○九年二月)
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我区将继续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治理,经研究决定,2009年将一元街作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元街辖区内的所有餐饮、噪声污染源都得到治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整治一批、转向一批、取缔一批,使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基本做到无群众投诉,生活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
二、工作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为保证此次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 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叶方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祖宁(区环保局局长)
张远大(一元街办事处主任)
成 员:朱亚隆(区环保局副局长)
何汉京(一元街办事处副主任)
王同亮(江岸工商分局副局长)
宋剑锋(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有成(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石 平(区文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整治行动,在区环保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朱亚隆兼任。联系电话:82626174,传真:82636519。
(二)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此次“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对有证照和有经营场所的油烟、噪声污染点源进行整治。
江岸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或取缔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无照经营户,依法受理和查处其它部门移交的案件。
区卫生局负责对餐饮经营户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卫生状况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饮食点和摊群的违法行为进行取缔。
区文体局负责对娱乐场所音乐噪声的整治和规范经营管理工作。
一元街办事处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油烟、噪声污染点源整治、转向和取缔工作,负责做好创建“达标示范街”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各社区配合此次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创建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市区政府为解决群众投诉,改善生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的一件实事。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将此次创建工作做得有成效,使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一元街辖区及各社区内,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本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认真抓紧落实;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问题,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和协调、配合问题。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09年2月15日
完成辖区内油烟、噪声污染源调查工作,并提出整治要求。(区环保局、一元街办事处)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2月15日至3月30日
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召开各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动员会。(一元街办事处、区环保局)
(三)整治阶段:2009年4月1日至8月30日
完成各个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区创建领导小组自查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各职能部门、一元街办事处)
(四)申请验收阶段:2009年9月
组织验收材料,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减排 方案 通知
区委办,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
附件:
关联解读:
岸政办〔2009〕5号
创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
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环保局拟订的《江岸区一元街创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工作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江岸区创建一元街“油烟、噪声污染
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 二○○九年二月)
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我区将继续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治理,经研究决定,2009年将一元街作为“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元街辖区内的所有餐饮、噪声污染源都得到治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整治一批、转向一批、取缔一批,使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基本做到无群众投诉,生活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
二、工作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为保证此次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 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叶方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祖宁(区环保局局长)
张远大(一元街办事处主任)
成 员:朱亚隆(区环保局副局长)
何汉京(一元街办事处副主任)
王同亮(江岸工商分局副局长)
宋剑锋(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有成(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石 平(区文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整治行动,在区环保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朱亚隆兼任。联系电话:82626174,传真:82636519。
(二)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此次“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对有证照和有经营场所的油烟、噪声污染点源进行整治。
江岸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或取缔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无照经营户,依法受理和查处其它部门移交的案件。
区卫生局负责对餐饮经营户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卫生状况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饮食点和摊群的违法行为进行取缔。
区文体局负责对娱乐场所音乐噪声的整治和规范经营管理工作。
一元街办事处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油烟、噪声污染点源整治、转向和取缔工作,负责做好创建“达标示范街”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各社区配合此次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创建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市区政府为解决群众投诉,改善生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的一件实事。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将此次创建工作做得有成效,使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一元街辖区及各社区内,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油烟、噪声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本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认真抓紧落实;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问题,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和协调、配合问题。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09年2月15日
完成辖区内油烟、噪声污染源调查工作,并提出整治要求。(区环保局、一元街办事处)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2月15日至3月30日
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召开各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动员会。(一元街办事处、区环保局)
(三)整治阶段:2009年4月1日至8月30日
完成各个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区创建领导小组自查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各职能部门、一元街办事处)
(四)申请验收阶段:2009年9月
组织验收材料,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减排 方案 通知
区委办,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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