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继承人勾自珍、张敏协商一致,由勾自珍继承被继承人张汉来的不动产,现勾自珍到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区4号窗口),逾期,我局将按照规定登记。
拟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被继承人:张汉来
不动产坐落:樊城区长虹北路128号(襄樊重型机械厂)1幢3单元2层2室
不动产权证号:襄阳市房权证樊城区字第00050600号、襄阳国用(2007)第361204008-21-14号。
特此公告。
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5月6日
电 话:0710-3277158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