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3月22日恩施恒信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分店、恩施恒信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瑞康大药房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并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同意,为规范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经办管理,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协议解除”的有关规定,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恩施恒信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分店

2.恩施恒信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瑞康大药房

特此公告

咸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