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02号)的要求,现将咸丰陆新华内科诊所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设置人名称(姓名):陆新华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丰陆新华内科诊所
选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银河商城甲2栋12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如对设置该医疗机构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咸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受理单位: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18-6681763、6822213
联系地址:咸丰县咸丰大道10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审批区)
邮编:445600
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