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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03-14 加入收藏
当政办发〔2008〕2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当政办发〔20082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扎实抓好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当阳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当阳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围绕全市的整体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仍然十分突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抓好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镇(办事处)、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机械、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的企业、单位、站点、码头、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备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各类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从源头上强化治理;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预灾、防灾、抗灾能力和火灾情况下的整体联动能力。

三、重点时段

(一)第一时段(3月至4月):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对已批准复产的煤矿企业,督促复产煤矿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

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诱发火灾等重大隐患。

(二)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及其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三)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专班,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简报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四是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围绕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市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实行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几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整顿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7印发    

                                       共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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