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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水利系统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06-04 加入收藏
根据省水利厅、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全市水利系统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水利厅、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全市水利系统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四个一流”标准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利改革发展和改善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水利行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部门,推进全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林水)局及所属单位,市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基本内容
        1、勤政廉政。水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是否完善相关机制制度,保证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规范运行;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发放、使用资金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利干部职工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是否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2、依法行政。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是否落实 “三集中”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制定和履行水行政审批、许可、水政执法监察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工作人员是否文明规范、公正廉洁、热情高效;是否严肃执法执纪,对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3、转变作风。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是否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水利部门机关效能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是否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4、问题整改。是否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行评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参评系统政风行风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等。
        (二)重点内容
        1、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平安水利。发挥行业职能作用,践行伟大抗洪精神,扎实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2、坚持人水和谐,建设民生水利。加大水资源和水安全的保障力度,加快推进饮水安全、河道治理、水库加固等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与监督,向社会公开水利规费征收与决算情况。
        3、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建设生态水利。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着力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4、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水利。加强水利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等水利信息化系统的作用,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上旬)
       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水利工作情况。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6月)
        1、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设立意见箱、召开各类座谈会、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建议。
        2、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分类梳理,凡属自身违规的,坚决查处和纠正;凡属系统内基层单位的,及时反馈,狠抓整改。5月25日前,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及局属单位分别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报市水利水电局行评办。
        3、公开承诺。就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承诺,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4、明查暗访。结合“三抓一促”工作,组织专门人员暗访窗口单位、回访服务对象,深入了解水利系统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评议开展情况,及时通报,督促纠正和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问题整改阶段(6月—11月)
        将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始终,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好解释说明。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9月)
        市纠风办将通过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等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在评议期间受理的群众投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以电视问政方式开展集中评议。各县(市、区)水利部门的集中测评具体安排请与当地纠风办联系。
        (五)总结工作阶段(10月—11月)
        各参评单位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0前将本地本单位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报市水利水电局行评办。
        五、计分方法和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实行百分制计分。
        参评部门综合评议得分=中介机构抽样调查×结果45%+市级问卷调查结果×10%+县(市、区)问卷调查结果×10%+“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结果×15%+集中评议结果×15%+市直“三抓一促”、行评等相关活动情况×5%。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5—84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果与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挂钩,并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积极主动地做好评议各阶段的工作。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涉水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纳入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防止评议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做好报道。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和现代通信手段,营造良好的民主评议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真心诚意接受监督。
        (四)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测评结束后,市水利水电局将对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的评议结果进行排序,并在系统内通报。
        (五)争取领导,加强指导。各地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行评领导小组的指导,加强与纠风办的联系与沟通,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市水利水电局行评办联系电话:0717-6313809;传真:0717-6313796;邮箱:
ycsl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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