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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2016年“开门红”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3-11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城管局、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城管部,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全市“践行新理念、决战‘十三五’”座谈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2016

各县市区城管局、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城管部,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全市“践行新理念、决战‘十三五’”座谈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2016年度“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奋力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神助智抓学习,扎实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以城管党员干部春季培训为契机,以城市管理改革调研为重点,在全系统掀起学习思考的高潮。一是市城管委要分阶段对市级城管部门、县市区城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春训。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掌握“十三五”宜昌发展态势,分析城管执法难题,思考宜昌城管改革的新优势、特色点,研究宜昌城管改革的关键处、突破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此基础上,更广泛的组织教育学习活动,要人人参与,人人提高;二是认真开展城管执法调研工作,各级城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宜市城管执〔2016〕3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省住建厅调研做好准备,确保宜昌成为城管改革试点城市。三是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中心组要早谋划早安排,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切实起到带头引领作用。

  二、明确任务抓重点,深入推进工作项目化。围绕 “十三五”时期“1345”(“1”是以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工作主线。“3”是以“省内保第一、中部争第一、全国创一流”为工作目标。“4”是以法治化、精细化、智慧化、人本化为工作路径。“5”是以“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打造雅朴静畅宁新环境、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提升群众普遍获得感、创建全市城管系统省级文明单位群”) 城管工作总安排。抓好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精度、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开展城市综合治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司法衔接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县市城管统筹、推进勤政廉政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实行工作任务项目化。市级城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分项制定线路图和时间表,各县市区要研究具体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厘定清单抓落实,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市级城管部门要对内设机构、委直属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划转的划转,着力解决责任不清、运行不畅等问题,切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各级城管部门要迅速启动权责清单的制定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协调推进抓统筹,迅速启动专项整治等工作。一年之计在于春,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要把思想、行动和精力迅速切换到紧张有序的工作中来。调整传统的模式,主动适应新常态。一是各地城管部门要迅速启动违法建设、出店占道经营、野广告、道路扬尘、广告店招杂乱、道路破损、城市家具破损等专项整治活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县区市城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城市病”,切实改善城市环境。二是提前做好全省城市管理第一季度暗访迎检准备工作。各地城管部门要将全市城市管理历次暗访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对点整治项目,市级城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办检查。确保省考第一季度暗访取得好成绩。三是抓好项目建设。要对接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后现代理念深入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谋划一批重点项目。迅速推进猇亭孙家湾填埋场二期项目,抓紧完成黄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风险控制工程等续建项目。四是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月”活动和“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服务重点项目具体措施,深入对口企业调查研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五是筹备好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会。

  五、严格追究抓督办,保障实现“开门红”。各级城管部门要将“开门红”工作作为事关“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招,作为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试金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作风,把各项工作部署抓早抓紧抓实。要将各区城管部门“开门红”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同时,市级城管部门要完善内部考核,强化日常考核,市城管委主体责任办、监察室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未履职到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行为严肃问责。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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