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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燃气价格没有上调
栏目:宜昌市商务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14 加入收藏
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燃气价格没有上调
日期:2007-11-14 16:52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1
我市城区居民
生活用天燃气价格没有上调
 
    最近,有关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市天燃气价格有所上调,但有的同志因种种原因,没有弄清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是否也已上调?因此,现将2007年11月10日《三峡日报》刊登的《我市工业、车用天燃气价格今起上调》摘抄如下: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11月10起,我市工业、车用天燃气价格每立方米分别上调0.43元和0.85元。
    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联动调整宜昌城区天燃气销售价格:工业用气价格由每1.95元/立方米调整为2.38元/立方米,汽车压缩用天燃气价格由2.5元/立方米调整为3.35元/立方米,为全省统一销售价格。我市城区居民用气和其他用气价格维持2.2元/立方米、2.8元/立方米的价格不变。
    物价部门还规定,车用天燃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各地车用天燃气经营公司提高的收入要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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