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宜昌东站物流中心5#仓库施工第1次澄清与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第3.9条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第9条关于:“拒绝转借资质承诺书:投标人须承诺不出借公司资质且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本工程,一经发现,投标人将在5天内督促施工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所有的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拒绝转借资质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附件)”此条款取消。
2、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第3.10条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第10条关于“配备的管理人员要求”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社会保障账户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须上传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本单位。”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贰拾陆万伍仟肆佰陆拾捌元零贰分(¥:18265468.02元)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2019年1月15日发放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2019年1月15日发放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5、本项目施工图纸以2019年1月15日发放的为准,请投标人按时下载。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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