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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产业园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加入收藏
各投标人:根据生物产业园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修改如下: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质检员各1人,现

各投标人:

根据生物产业园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修改如下: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质检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不得互相兼任,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施工员和质检员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详细评审”中的“确定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修改如下: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该项分值的满分,每高于1%1.5分,每低于1%1分,扣完为止。即:①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5 ②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0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土门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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