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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环发〔2017〕52号)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27 加入收藏
关于迅速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4月27日,接省厅转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各地立即组织排查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抓紧开展受污染坑塘环境整治工作。为

关于迅速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

2017年4月27日,接省厅转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各地立即组织排查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抓紧开展受污染坑塘环境整治工作。为切实落实上级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环保部门在接此通知后,必须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17年5月2日前报送工作部署情况。

二、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问题,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时限,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时完成。

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对群众反映的向坑塘排污问题及时核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明确专人管理,按照排查情况,建立纳污坑塘整治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见附件2)。请各地于2017年5月19日前报送整治管理台账和具体整治方案。

五、对排查整治中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六、市环保局将结合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对该项整治排查工作开展现场督查。

联系人:曹良杰  杨泽勋

电  话:(0717)6445453   13972519555

传  真:(0717)6445453

邮  箱:136690494@qq.com

附件:1.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

        境问题工作的通知》

      2.宜昌市XX县(市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模板)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2

宜昌市XX县(市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

序号

纳污坑塘

名称

所属

地区

责任

单位

现场调查

基本情况

是否涉及企业排污

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处理处罚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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