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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宜昌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02-26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保证“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切实降低我市公共机构能耗水平,现将开展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节约能源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目前,我市公共机构共计1535家,其中,国家机

  为贯彻落实《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保证“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切实降低我市公共机构能耗水平,现将开展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约能源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

  目前,我市公共机构共计1535家,其中,国家机关617家,占40%;事业单位830家,占54%;团体组织88家,占6%。总用能人数952202人,总建筑面积727.87万平方米,各类车辆4472辆。2011年,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总量为电耗4227.36万千瓦时、水耗268.18吨、总用油314.89万升;人均各种能源资源消耗折合标煤为0.0247吨标煤/人年。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为: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十一五”期间及“十二五”前期,我市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领导体系;摸清全市公共机构现状和能耗底数;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和理念,营造良好节能氛围,培养机关干部节能减排意识。但是,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节能监管体制和奖惩机制未形成。

  二是节能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用能“大锅饭”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由于经费问题,能耗信息统计软件还未普及,能耗统计工作准确性和规范性不足。

  四是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县、市、区未设立公共机构专项节能资金,每年投入节能技术改造的资金比例较小,各单位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种先进技改理念认识不足,新型节能技改措施推进缓慢,节能降耗指标完成难度较大。

  二、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负责项目设计、产品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障等一整套节能改造工作的节能改造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托管型三种合作方式,目前,我市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均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在合同期限内,公共机构与节能服务公司根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合同期满后,投入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效益归公共机构所有。即用能单位不出资金,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再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成本。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更好地降低技改风险和成本。

  由于节能资金投入不足,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遭遇到了瓶颈。而没有大范围、强有力的节能技术改造,想真正落实的工作目标是十分困难的。为填补技改资金缺口,提高各地区、各单位实施节能技改的积极性。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与资金补助和奖励。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成本将大幅降低,因此,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改造能够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风险,从而达到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资源的目的。20112012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部分市级公共机构办公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0家一级预算单位签订了节能灯具能源管理合同,涉及灯具数量7994套,合同金额694919元。改造之前,30家单位灯具年消耗电量499873.3千瓦时;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电量275194.6千瓦时,节约办公经费264186.8元,综合节能率达到44.9%,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然而,办公区域照明用电仅占公共机构总用电量极少部分,与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十二五”中后期必须大力推进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确保顺利完成节约能源任务。

  三、切实抓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开展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科技文化场馆等大型耗能单位和大型办公大楼综合系统节能改造是全面实现“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的重要途径,其中包括中央空调、锅炉、电梯、热水系统等用能设备的综合技术改造。为此,从2013年起,全市公共机构要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抓手,采取技改试点、以点带面、分批分类的方式对全市未实施节能技改的高耗能单位实施综合系统节能改造。

  2013年,首批选定市区四家三甲医院做为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技改试点。此前,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约请上海市都益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对宜昌市卫生系统能耗量较大的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等单位开展了能源审计及节能技改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出具了节能审计报告,制定了项目改造方案。据初步测算,节能改造前,四家三甲医院年耗电总量为10132993.1千瓦时,总燃气量为345717立方;节能改造后,可节约电量2073083千瓦时,节约燃气量87000立方,四家医院综合节能减排率达到24%,节能减排量占2011年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4.9%,燃气总量的3.2%,节能降耗效益十分明显。

  “十二五”中后期,全市卫生、教育、科技、文化系统以及各县、市、区级耗能量较大的公共机构,全面推开系统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节约能源“十二五”工作目标,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在全省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二Ο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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