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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06-28 加入收藏
2013年,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以推动治庸问责工作常态化为切入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

  2013年,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以推动治庸问责工作常态化为切入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和工作落实力,为机关事务工作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和廉政教育,严明党的纪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识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增强“四自”能力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坚持“大宣教”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标准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努力使清正廉洁成为机关党员干部自觉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绳。

  (三)认真组织第十四个“宣教月”活动。第二季度,全市将组织开展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廉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学习案例,举一反三,防患未然,把提高教育实效和促进工作落实统一起来,使“宣教月”活动成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黄金月”。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作为教材,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

  二、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一)集中开展群众意见整改活动。结合群众意见反馈整改要求和《市直机关“庸懒散软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群众意见整改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市意见要求,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做清醒人、明白人,对照群众意见和问责情形,深入进行剖析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三短一简一俭”,整治“文山会海”,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二)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以机关工作作风和 “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为督查重点,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不定时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市直机关“庸懒散软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处理,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抓、长期抓。

  三、深入推进腐败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组织好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等工作,促进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把关人、责任人,切实管好责任范围内的人和事。

  (二)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领导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管”等制度规定。规范议事决策和财务管理,杜绝小金库、账外账等违法违纪现象,坚决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双重组织生活、述职述廉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要按照“两落实、三规范”要求,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带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全面落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工作水平

  (一)严把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配置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两应两须”规定,坚持机关党委一般应设立机关纪委,不设立的须在机关党委中设纪检委员;机关纪委书记一般应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不是副书记兼任的应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确保机关纪检工作有领导挂帅,有专门机构承办,有具体人抓落实,实现工作全覆盖。

  (二)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培训。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纪检干部任职培训和轮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积极将学习型组织的学习理念和管理模式应用到自身建设中,努力提高学习调研、工作创新和分类指导的能力。

  (三)加强纪检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五有”和“两规范、三落实”为目标,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和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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