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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加入收藏
关于对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0-09-21 10:22来源:民族科
责任编辑:宜昌市民宗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20〕19号)要求,我市拟推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1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民宗委民族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为便于核实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话:0717-6220927,0717-6225272

  传真:0717-6220936

  邮箱:345861317@qq.com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98号,宜昌市民宗委民

  族科

  邮编:443000

  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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