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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系统治理工程黄管局段(二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5 加入收藏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以下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系统治理工程黄管局段已由鄂水利〔2018〕119号文批准建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系统治理工程黄管局段已由鄂水利复〔2018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以下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 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系统治理工程黄管局段已由鄂水利〔2018119号文批准建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系统治理工程黄管局段已由鄂水利复〔2018119号文批准建设”

2.招标公告中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修改为“标段一: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标段二:标段二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 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530日上午900分,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531日上午930分,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本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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