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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综合楼墙面维修及假山拆除工程询价邀请函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4-23 加入收藏
根据宜昌市政府采购计划函〔2014〕630号要求,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对市委综合楼墙面维修及假山拆除工程进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实施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委综合楼墙面维修及假山拆除工程二、采购内容

  根据宜昌市政府采购计划函〔2014630号要求,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对市委综合楼墙面维修及假山拆除工程进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实施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委综合楼墙面维修及假山拆除工程

  二、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内容附清单。

  (二)质量要求:采购产品属国产优质产品装修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特殊条件要求: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三级以上装饰及土建施工资格证书。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42910时前受理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沿江大道102号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六、报价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201443010时。

  (二)评审地点: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沿江大道102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宏伟、梅昌武

  联系电话:62560626256127

  传真电话:6256127

  八、交货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以内。

  九、交货地点: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

  十、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一、质保期:质量保证按产品标准执行。

  十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服务承诺、质量、工期等综合要素进行评议、询价,择优确定后,用书面形式通知。

  十三、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一)报价文件未密封;

  (二)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

  (三)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

  (四)报价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20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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