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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3·15”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02-02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局、城区各分局、各直属单位:为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做好2012年"消费与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现将《2012年"3·15"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各县市区局、城区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做好2012年"消费与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现将《2012年"3·15"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宜昌市工商局  宜昌市消费者协会
                                          2012年"3·15"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发展,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2012年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消费与安全" 为主题,具有4个方面含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通过系列活动,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二、活动内容
  围绕2012"消费与安全"主题,大力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充分展示2011年消费维权成果,着力开展好12项活动:
  1.召开一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突出"消费与安全"主题宣传,纪念大会在宜昌市夷陵广场举行;同时,与市装饰办合作设立建材家居装饰行业分会场(由市消协负责,消保分局、办公室和党办配合)。
  2.开展宜昌市第十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参与评选投票的范围力求覆盖城乡社会各方面,声势规模较往年有新突破,扩大"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的品牌效应。经过公众投票和严格公正程序评选出20家"诚信单位",并在3·15纪念大会上进行授牌表彰(由市消保分局负责,消协配合)。
  3.举办一台3·15电视晚会。与三峡宜昌电视台合作,展播和表彰我市"十大消费维权年度人物"(由消协负责,消保分局、办公室配合)。
  4.完成一批新"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在3·15广场活动中表彰一批省级"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示范点单位、市级"双满意"单位,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维权的工作热情。(由消保分局负责,消协配合)
  5.启动"消费与安全--消费维权志愿者启动"活动仪式。此次消费维权志愿者拟由各行业代表组成,应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奉献精神(由消协负责,消保分局配合)。
  6.在新闻媒体开办一期"3·15特别行动"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3·15维权网,集中宣传全市系统消费维权行动部署,加强对维权人物事迹和维权典型案例宣传,争取社会和群众广泛支持(由消保分局负责,消协、公平交易分局、办公室配合)。
  7.查处和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强对食品和重点商品、各类服务行业、公用服务企业的社会监督,加强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促进行业自律,提振消费信心(由公平交易分局负责,消保分局配合)。
  8.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借助新闻媒体,将查处收缴的部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达到教育广大经营者、震慑违法行为的目的(由公平交易分局负责,消保分局配合)。
  9.展示一批消费维权成果。精心汇编全市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用展板方式展示全市工商系统维权成果(由消协负责,消保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办公室配合)。
  10.组织一次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在"3·15"纪念大会现场组织专班开展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并设置宣传展板,营造声势影响(由法规科负责,消协、消保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办公室配合)。
  11.制作一个"消费与安全"电视专题片或电台访谈节目。围绕宜昌市工商局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示工商形象(市消协负责、市局办公室、消保分局配合)。
  12.举办一期"消费与安全"或"食品与安全"的高峰论坛。争取市委宣传部在市委中心学习小组学习课题中安排一期"消费与安全"或"食品与安全"专题学习活动,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宣讲。协调三峡电视台重点推介我局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在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暨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优秀事例颁奖典礼上入选"十大最佳事例"获最具推广条件情况。
  三、活动方式
  (一)争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主导,市工商局和市消协牵头,各消协理事成员单位及新闻媒体共同参与,成立宜昌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宜昌市第十届万名评诚信活动组委会,排定日程安排表,各自分工负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总体上市消保分局负责与市文明办及系统内部相关工作协调;市消协负责理事单位及新闻媒体工作协调;市局其它科室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协调。
  (三)紧密联系新闻媒体,加强专题和跟踪宣传。发挥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宜昌广播电台共同参与支持作用。
  (四)发动宜昌万达、CBD、国贸、金东山市场、宜昌移动电信、稻花香、枝江酒业等一批有影响的企业,宜昌交运集团、公交集团、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一批公用服务企业单位共同参与支持,扩大参与活动的企业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运用以往发动社会参与活动的经验和方式方法,利用电讯、报纸、网站以及社区网络等成熟方式发动社会评诚信,聘请评诚信活动社会义务监督员参加活动,增强社会公信度,确保活动成效。
  (六)适时召开相关部门、新闻媒体、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社会义务监督员协调沟通会议,达成社会一致行动。
  (七)实行3·15纪念日领导带班值守制度。3·15纪念日当天,市局、县市区局和城区分局确定一名领导坐镇指挥12315申诉大厅,随时处理消费者消费调解难题,接待媒体记者采访。
  (八)2月上旬,召开各县市局分管局长、消保分局局长、消委(协)秘书长会议,专题布置全市系统3·15纪念活动;推进食品追索系统工作;部署"新五进"活动安排,落实3·15以前统一安装消费维权站牌匾海报机工作。
  四、有关要求
  这次活动,在内容上要紧扣"消费与安全"主题,着重在加强放心消费城市建设的引导,做到"两突出",即:突出"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加强企业自律意识、查处曝光典型案例等重点抓宣传;突出紧扣服务"放心消费"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方式上要实行社会化、开放式,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踊跃参与。在方法上要实行"三个结合":即各项活动与媒体全程跟踪宣传相结合,年主题宣传与切实为老百姓消费维权排忧解难相结合,广场纪念活动宣传与充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相结合。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局成立2012年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袁红;副组长:胡卫东、米麦、蔡异新、田延树;成员:郭慧、李久香、钟建、屈征、聂辉志、邱君。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消保分局,办公室主任郭慧;副主任李久香、邱君;成员:黄伟、王德荣、田玲、陈超、郭先元、黄碧。全市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都要成立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集中和调动一切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抓出声势、特色和水平,抓出切实成果。城区各分局要配合城区统一活动,积极开展诸如年主题宣传、"3·15打假维权"、"净化市场环境"和规范"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维权服务站等相关活动。
  各地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制、张贴以年主题为内容的宣传画、宣传横幅标语,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营造声势,扩大影响;要及时总结上报各类工作经验和突出典型,并及时汇总活动的全面数据情况,于3月19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和"3·15活动统计表"同时报市消协和消保分局。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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