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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众创中心一期项目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8 加入收藏
一、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求索众创中心一期项目安防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5]350号。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求索众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由建设单位和求索众创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钢构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求索众创中心一期项目安防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5]350号。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求索众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由建设单位和求索众创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钢构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位于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以北,共谊一路和东站二路之间,一期建设会务中心建筑面积6486.52平方米。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的智能视频应用系统;智能停车场系统;智能访客通道管理系统;智能门禁系统;智能室内外WIFI覆盖系统;室外数字背景音乐系统;室内外信息发布系统;运营商光纤接入及B/C区综合布线系统;室内外综合管网系统;平台整合(包括视频巡更及手机APP等应用)等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及部分软件开发(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实施意见》第六(四十五)条执行);(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考证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通信类(或工程类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考证原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登记状态须为“已通过审核”。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宜昌市的企业提供“湖北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上登记信息截图即视为“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2013年11日以来(竣工时间),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二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小区安防工程或公共建筑安防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426日至20165517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23103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426日。
  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网、宜昌新区门户网。
招标人:宜昌求索众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
联系人:伍健联系电话: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
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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