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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12年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要点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9 加入收藏
宜政务办〔2012〕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招投标管理办〈局〉)关于印发《宜昌市2012年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各工作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经研究同意,现将《宜

宜政务办〔2012〕5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招投标管理办〈局〉)

关于印发《宜昌市2012年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各工作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宜昌市2012年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窗口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 一 二 年 二 月 二 十四 日

(联系人:金卫兵  6854222  186071773077


  宜昌市2012年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宜昌市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和战略部署,按照“巩固、完善、发展、提高”的思路,进一步巩固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和推进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大力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为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特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立足于审批流程再造成果的巩固与完善,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现新成就

  (一)继续精减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进行清理、调整和精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共服务项目和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企业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确认,适时组织项目进厅集中办理。

  (二)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引进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建立科学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组织编订《宜昌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考评机制。

  (三)大力推进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进一步完善工业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措施,建立城区工业项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和个性化服务,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四)着力规范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充实和完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信息查询平台内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前置中介社会评价体系,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和行为。

  (五)推行行政审批“一表式”收费。与市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法制办等部门专题研究制定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办法,适时出台我市《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实施办法》。

  (六)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在充分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挂牌成立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科学制定《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对分中心行政审批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功能和运行。积极争取电子政务部门支持,建立“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同时对行政审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推动与各独立审批专网的部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有效对接,实现行政审批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二、立足于招投标改革成果的巩固与完善,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

  (八)深入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组织全市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认真学习《实施条例》。对照《实施条例》,对现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不符合《实施条例》精神的,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废止。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条款。

  (九)着力强化招投标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完善相关交易规则规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

  (十)竭力加强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全面推进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现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加大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使失信企业一处受处罚,处处受限制。

  (十一)提高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运行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昌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宜昌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尽快实现设计功效,逐步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和网上监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治围标、串标行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十二)切实加强招投标从业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评标专家人员,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评标业务专家素质,提升专家评标质量和水平。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督促其遵守职业操守。

  (十三)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逐步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化”服务模式,从项目登记、网员注册、信息发布、保证金收退到进场交易证明书出具等诸多环节实行“一窗式”受理和办理。围绕服务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对非国有投资实行邀请招标等简易程序,优化交易流程,压缩交易时限。

  三、立足于窗口管理成果的巩固与完善,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实现新发展

  (十四)深入推进服务窗口绩效考评考核。认真执行《宜昌市行政审批窗口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宜昌市行政审批窗口人员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开展月、季、年度量化考核。全面使用“电子评价器”,实行“一事一评”、现场评议。

  (十五)促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规范运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出台《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积极督办、指导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力争在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上实现新进展。

  (十六)开展“十佳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比。进一步巩固全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成果,与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十佳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比活动,在全市评选出一批优质服务窗口。

  (十七)抓好窗口日常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结合窗口工作实际,不断改进管理办法,增强工作人员激情,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投诉处理工作,研究出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四、立足于创先争优成果的巩固与深化,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新业绩

  (十八)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和“五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提供政治保证。认真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十九)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扎实开展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惩处和腐败风险防控制度。扎实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下大力气治理庸懒散软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于民。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综治维稳、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公共节能、档案保密、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

  (二十)不断强化中心精细化过程化管理。积极做好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对地下停车场进行环氧油漆标准化地面改造。加强中心物业管理,推行物业服务过程化管理,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做好大楼美化绿化亮化工作,积极为办事群众提供一流软硬件服务,努力打造舒心舒适的办公办事环境。

主题词:行政工作要点通知

  抄报: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委、

  政研室、文明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市政府办、研究室、法制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局)      2012年2月27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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