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2017年,《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的通知》(鄂安办〔2017〕1号)印发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逐步由过去的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范风险转变,积极践行预防为主的应急理念,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中石化荆门分公司积极探索、超前谋划、关口前移,形成人人参与辨识风险、管控风险、预防事故的良好氛围,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持续夯实。一是建立健全了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机制。坚持“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原则,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监控四个环节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明确风险识别的范围、方法与识别的频率。风险识别范围涵盖企业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缺陷等全过程。并定期汇总评估风险,做到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一次,一季度评估一次。对不同级别风险定防控措施、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定应急预案,在企业明显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危险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三是开展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员工熟悉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建立了公司纪委、办公室组织的监督体系,对履职不力导致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予以追责处罚;五是制定了全员参与诊断风险的奖励激励机制。2017年度,公司在诊断风险方面累计奖励达92500元。
中石化荆门分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做法,对于全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事故,具有很强的借鉴性,也为各地各部门指导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探索了经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中石化荆门分公司安全风险管控经验做法,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鄂安办(鄂安办〔2017〕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遏制事故的管控能力。
省安办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2018年各地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之中,各地各部门要将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纳入监管执法重点,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附件:《中石化荆门分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8.rar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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