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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供销社“基层组织暨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年”活动方案
栏目: 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12
为深化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全面提升“三农”服务水平,市社决定,2017年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基层组织暨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


为深化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全面提升“三农”服务水平,市社决定,2017年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基层组织暨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新模式,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切实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契机,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探索多元化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基层社恢复改造,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体制创新,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阵地,增强完善基层组织实力,与农民群众建立起紧密联系。

(二)具体目标

1、改造基层供销社。每个县市区打造1-2家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密的标杆基层社。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对组织健全,拥有优质资产的基层社,兴建供销超市,联接村级综合服务社,着力开展日用消费品配送、农资配送中心,打造乡镇服务中心;对有资产、无债务,基础条件差一些的基层社,实行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盘活基层社资产,打造商品配送中心、经营服务综合体,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纳入经营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对改革后无资产、无人员、无资金的“三无”基层社和基层社空白地区,广泛吸纳社会能人、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或其他经济组织等入社,采取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由供销社牵头组建基层供销社。

2、建设三农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为农服务一体化的三农服务中心。将建设三农服务中心和基层社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农民专合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结合起来,统一形象,打造供销品牌,建成高标准的三农服务中心。拓展三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建立“1+N”服务模式,即在农资配送、测土配方、农村电子商务、农机服务、超市、养老及政务服务中根据各地实际选择一个作为主营服务作为“1”,慢慢叠加其他服务为“N”,将三农服务中心建成为农服务的新平台。

3、引领专业合作社创新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家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服务,有序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5000亩。或者,规范引领专业社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组建农业生产服务队,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

4、建设村级电商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规范改造5家村级电商服务中心。依托电商公司进一步优化村级综合服务社功能,将其改造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推动电商服务中心与基层组织经营网络对接,完善连锁配送服务,构建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为主体、村级电商服务中心为终端的电商经营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经营与网上购销融合发展,发挥“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的基础平台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至2月)

市社制定“基层组织暨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年”活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县市区社筹备策划,分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8月)

3月,各地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组织暨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年”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6月,市社组织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推介典型,树立样板。

(三)检查督办阶段(9月至10月)

市社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的跟踪督办,对建设中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引导,确保活动年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市社工作专班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调研,为全年工作做好总结,及时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以向红云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调查研究、规划制定、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各县市区社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务求“基层组织暨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对总社、省社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上级社的建设资金。

(三)严格督办考核。市社按照规划及建设标准对各地推进情况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对三农服务中心建设不达标的县市区社取消年终参评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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