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18年6月30日完成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保证各缴存单位、职工个人基础信息及数据的准确性,中心印发了《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单》、《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单位基本资料信息》,望各单位及时查收(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打印)。
各缴存单位在结息后30日内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无误后,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年检手续。年检手续未办理前,缴存单位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息凭证接收
(一)未开通网上业务缴存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接收操作流程
1、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gjj.yichang.gov.cn), 在“首页”左侧“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 “单位年度结息清册下载”,输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点击下载。
2、下载后,浏览器弹出“文件下载”提示框,选择“保存”按钮,保存至单位需要的文件地址并打开该EXCEL文件。
3、文件打开后,输入密码即可打开浏览(密码已随《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单》等资料一同寄出)。
(二)已开通网上业务缴存单位结息凭证接收、打印操作流程
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点击“业务凭证打印”窗口,再点击“年度结息凭证打印”,在“请选择”下拉框中分别点击“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单”、“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并打印。
二、核对相关信息及数据
(一)核对并修改缴存单位及个人信息
1、核对缴存单位登记信息。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登录单位网厅后通过“单位账户管理—单位信息变更”窗口,变更单位地址、邮编、单位性质、所属行业、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发薪日、电子信箱基本信息,变更其他单位信息的,需持《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持《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
2、核对《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登录单位网厅后通过“个人账户管理—个人信息变更”窗口,办理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15位升18位变更业务;职工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的,须由职工本人持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变更业务。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由职工本人持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变更业务。
(二)核对住房公积金账目
核对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合计金额、单位暂存款余额、单位合计金额。各账表之间平衡关系如下:
1、《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计金额等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中个人账户合计金额。
2、《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计金额+单位暂存款余额等于合计金额。
请各缴存单位、职工认真核对,如有不符,请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对账。
三、办理年检手续
(一)未开通网上业务缴存单位年检手续的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应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年检手续。单位及职工信息需变更,应与年检手续一同办理(请先查阅中心网站相应办事指南,并准备相应资料)。仅办理单位年检手续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已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
2、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无变更的,在表中填写“无”)。
(二)已开通网上业务缴存单位年检手续的办理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直接登录中心网上业务系统,进入 “单位账户管理—单位账户年检”窗口,按窗口提示选择或录入相关信息后,完成单位年检操作。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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