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村级林长:
为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实现各级林长规范高效履职尽责,根据《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的决定》要求及当前重点任务,现就林长制工作提示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乡镇林长至少每月巡林一次、村级林长要不定期开展巡林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林长巡林记录单》,做好工作照片留存。
二、强化资源管护工作。乡镇林长要高度重视林木滥伐案件抬头趋势,安排各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村民牢固树立“乱砍滥伐就是犯罪”的思想防线,统筹安排村级林长、各村护林员对管辖林地巡护工作,一旦发现滥伐林木情况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乡镇林长要注重防范“清明节”假期前后辖区发生森林火灾风险,加强宣传,引导村民文明、环保、安全祭祀,要与村两委协同发力,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护人员值守工作,确保安全渡节。
四、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乡镇、村级林长要督促中标施工队加快马尾松枯死木除治进度,督促各村民加快清理房前屋后松柴,坚决防止森林病虫害除治不净,卷土重来。
五、高度重视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态护林员选聘分一类岗位和二类岗位,岗位数量、选聘标准和工资待遇与往年都有所调整。乡镇林长要高度重视,做好解释和维稳选聘工作,确保选聘工作按时完成。
六、组织开展义务植树
(一)乡镇林长要按照《远安县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按照《远安县2022年“彩扮远安”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盯时限节点、聚焦重点任务,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旧县镇、嫘祖镇、茅坪场镇在3月底以前完成封山育林补植补栽工作任务。
详见附件。
编辑:王宁
审核: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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