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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10 加入收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改善渔洋关城镇居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改善渔洋关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大力提升渔洋关城镇文明形象,努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提高城镇居民文明程为目的,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着力改变城镇环境脏、乱、差状况,打造一个文明、优美、舒适的城镇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突出抓好渔洋关城镇交通秩序、规划建设秩序、环境卫生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有效解决车辆乱停乱靠、垃圾乱堆乱倒、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广告乱涂乱画以及商户门店出店经营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城镇管理水平,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㈠交通管理。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和路政大队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加强车辆管理。主要负责城镇交通秩序管理,不断完善城区交通标志和公共设施,加强对各类车辆在城区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教育和处罚。近期工作重点为:在城区主干道选择适宜路段和适宜地点,划定停车区域,设立交通标志,为小型机动车辆的集中停靠提供一定的场所;协调县民宗局,在南北二路民宗局暂时闲置的征用土地上新建临时停车场,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对城区货车实行统一集中停放;重点整治客运站、桥河三岔路、东泰周边农村客运市场,实行定点集中统一停放,规范经营秩序。同时打击、整治无照经营车辆和人员;加强对工程车的监管,从重处罚其污染城区道路行为;聘请交通协管员,充实执法管理队伍,强化交通巡查和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教育和处罚。在车辆管理上,重点加强三类车辆管理:一是加强小汽车管理。所有小汽车都必须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和城区交通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正三轮载客车管理。严格控制其数量,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大型客货车管理。所有客运车辆只能在客运站及规定的停靠点停车载客;大型货车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时段进入城区,并按照规定停放。

  ㈡市场管理。由县工商局牵头,县住建局、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县卫生监督局协助。主要职责为:一是加强临街经营门店管理。督促临街门店按照获准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和服务活动,严禁出店占道经营。突出抓好汽车修配、餐饮夜市和废品收购等行业划行规市、规范经营。对于汽车修配市场,近期要规范现有经营门店,划定红线,严禁占道经营,逐步实行划行规市;在专业市场修建之前,由县住建局划定汽修经营区域,工商部门要将县住建局许可作为审验办证的前置条件。对于餐饮夜市,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工商、卫生部门结合实际划定餐饮禁止性区域,工商部门在审验办证时须经住建、卫生前置许可把关,逐步做到餐饮业到指定区域经营,夜宵摊点归入指定市场。对于废品收购,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配合,规范到指定区域经营,逐步实行划行规市,不得在公共区域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二是加强流动商贩和土特产自销活动的管理。对于流动商贩和土特产自销活动,划定相对集中和固定的场所,确保流动商贩和自销土特产农民的经营活动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

  ㈢环卫管理。由渔洋关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城监大队、渔洋关环卫中心和大房坪、曹家坪、桥河社区居委会协助。加强公共区域(主要指街道、机关办公区、居民区、花坛和河道)和非公共区域(主要指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划定责任区域,明确管理要求,研究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房屋、建筑物产权和出租、出售房屋划分责任,按照“谁是产权单位,谁是出租单位,谁是出售单位,谁就是主管责任单位”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无主管责任单位的区域,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负责完善城镇区域内的垃圾屋、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城镇街道的卫生保洁工作。街道要坚持全日保洁,做到无浮土、纸屑、塑料袋、污物、粪便等各类垃圾,路面干净整洁;居民生活小区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三是加强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要加强监督、教育和处罚。四是督办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制。

  ㈣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和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协助,查处城区违规建房、违法占地、违章经营等各种违反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为。主要职责是:科学合理编制城镇规划体系,并加强宣传,提高居民规划意识;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严格“一书两证”和工程招投标制;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城镇居民、经营业主意见,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合理区划,科学界定其经营范围,逐步实行划行规市,形成专业街、特色街;加强城镇道路、市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服务功能;加大城镇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以及各种违章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予以严格执法、坚决拆除。对于占道施工、污染道路、破坏环境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严肃查处。

  ㈤广告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协助。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撤除街道横幅及标语,今后,除全县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外,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渔洋关街道悬挂过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确需悬挂过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的,须报经县城建大队批准,同时,要建立过街横幅规范悬挂和定期清理回收制度。二是加强临街户外广告管理。设置临街广告牌,必须以不影响镇容镇貌、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含有低俗、不健康内容为基本原则,切实做到设计精细、制作精美、安装规范。对于影响城镇形象的临街户外广告牌必须坚决清理拆除。三是加强对有声广告的管理。提醒、告知商家在经营活动中播放音乐、宣传促销使用扩音设备等方面,注意控制音量,防止噪音扰民。四是清除野广告。城镇主街道的野广告由县城建大队负责清除,其他区域的野广告由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渔洋关各社区居委会负责清除。

  ㈥河道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水电局、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协助。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资金,聘用河道清理保洁人员,进行经常性清理,确保长期清洁。二是实施重点监控。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协助,充分利用渔洋关城区的监控设施,并在长期垃圾成堆的重点河段增设监控设施,加强监控和监督,对于向河道乱扔、倾倒垃圾等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和处罚。三是加大处罚力度。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利水电局协助,对私挖乱采沙石、破坏河貌,违法占用河道修建构筑物,河边洗矿、污染河流,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严格教育,严肃查处;临河机关单位的办公楼、宿舍楼及出租门店前后河段长期垃圾成堆的,按照谁管理、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单位负责治理,加强管理。

  四、实施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主要工作任务为: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动员,营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使所有城镇居民都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㈡集中整治(2010年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主要工作任务为: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综合整治。承担重点整治任务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综合整治工作。

  ㈢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2月中旬)。主要工作任务为:总结综合治理活动取得的经验,评选文明居民、文明单位、文明经营户,举办表彰活动。

  ㈣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1月)。主要工作任务为:征求各有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长效管理措施,推进渔洋关镇的城镇环境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全民动员。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事关千家万户,任务繁重艰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站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高度,积极行动起来,发动群众,人人参与,确保综合整治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专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涉及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的处罚规定和处罚标准要详细公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广电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文牧同志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忠品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或成员的渔洋关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发动及报道、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秩序整顿、交通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督办督查和政策法规咨询等7个工作专班(名单附后)。同时,渔洋关镇和在渔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将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㈢强化督办,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要积极带头支持、参与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胆抵制各类不文明行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将把各单位参与综合整治的工作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实行严格考核。凡是在综合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态度不积极、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被处罚或曝光率高(3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评选文明单位时,实行一票否决,凡被督办通报的,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附: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渔洋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文  牧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万忠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龚海波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方正权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延斌  渔洋关镇党委书记

                皮业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彭云县  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邓继俊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钰彩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先德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长谞  县卫生局局长

              杨树人  县林业局局长

              唐纯清  县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

              高福轩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定乔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郑明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褚万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柳祝猛  渔洋关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

                郭东平  渔洋关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张方年  渔洋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皮业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信彪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工作专班

    ㈠宣传发动及报道专班

    组  长:周冰

    副组长:张定乔张方年

    成  员:郑亮匡柏尧向常万尹天海张宏浩

    ㈡规划建设管理专班

    组  长:皮业康

    副组长:郭东平向才学向宏全

    成  员:周长荣  汤东   张祖茂  黄大成  余峰  张贤鹏  邹建华

    ㈢经营秩序整顿工作专班

    组  长:陈思亦

    副组长:柳祝猛

    成  员:蔡鹂  邹建华  王智勇  张宏浩

    ㈣交通管理专班

    组  长:褚万金

    成  员:唐守疆  郭春华  赵业勇  熊信彪  周英波  李家明

    ㈤环境卫生整治专班

    组  长:熊信彪

    成  员:邓祖国  张宏浩  曾祥云

    ㈥督办督查专班

    组  长:彭云

    副组长:何剑锋

    成  员:向宏佳  肖永奎  陈力  赵军  熊华  匡柏尧

    ㈦政策法规咨询专班

    组  长:高福轩

    成  员:唐平山   高家洲  何克训  彭文泽  赵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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