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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1-04-08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廉政系统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就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廉政系统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就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健全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全县重点工程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确保各项计划和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完善廉洁承诺、信息公开、效能监察、责任追究机制。

  (二)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

  1、推进权力再造。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做到“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加大部门、项目审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督办力度,不断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扩大电子政务、电子监察覆盖范围,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坚决遏制利用审批权乱收费和滥用审批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健全“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推行节点控制,加强制度建设,防控腐败风险;推行监管向标前、标后延伸,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综合监管,全面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和随机抽取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完善建设工程黑名单制度。

  2、深化财政改革。按照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预算年审制,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和透明度。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改革措施,逐步实现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县、乡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进一步清理部门银行账户,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账,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年度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特别是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要详细公开。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管采分离、职能分开的管理机制。

  3、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主动接受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同时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监察机关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各种施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审计机关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审计。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决策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使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使决策少走弯路,使个人少犯错误。

  4、完善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权力运作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紧密结合,构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

  5、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的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使这项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使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现金查处。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禁止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三)解决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效能。

  1、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认真解决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风行风热线转交的群众投诉举报,迅速介入、迅速调查、迅速解决。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回应群众的期待和关切。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各项权益。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

  3、深入治理“三公一金”。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执行标准,控制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经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4、着力解决会风文风。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确需参加的须报主要领导同意。未经批准,不得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大力减少发文数量,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解决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效能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健全行政效能表彰激励和投诉受理机制,树立行业典型,剖析典型案例,强化效能责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的方法,加强机关效能监督检查,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为民行政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6、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分包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城镇规划执行、惠农资金落实、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工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廉政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做到通盘考虑、协调推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坚持率先垂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在廉政方面作出表率,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做到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禁止做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不做。政府工作人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与改革和制度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问责,对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本地本部门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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