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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12-24 加入收藏
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确保行评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3

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确保行评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35月13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宜昌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民政系统被确定为2013年行评对象,为全面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圆满完成市县部署的行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主题,以落实民生政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推动全县民政系统转变作风、执政为民。

  二、评议对象

  县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单位;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三、评议内容

  重点从中央、省、市级民生政策是否真正落实,部门作风是否明显转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是否得到实惠等方面进行评议:

  ㈠落实民生政策方面。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县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惠民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是否保证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㈡转变作风方面。是否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思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和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开展落实民生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执法监察;是否积极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和治理庸懒散软奢等问题。

  ㈢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执行民政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是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事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是否按照标准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制定了行政审批、许可、执法的优化工作标准;是否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的工作规范;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问题。

  ㈣反腐倡廉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围绕民政系统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建立惩防体系;是否建立和完善责任体制、决策议事、风险防控、民主公开、宣传教育、权力制衡为架构的民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相关规定;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领域的防治腐败工作。

  ㈤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建立完善了受理群众信访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系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在民主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方法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在全县民政系统同步进行。2013年行评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㈠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中旬)

  1.层层发动。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各部门有关的文件、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介绍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3.公开承诺。认真梳理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聘请行评督查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中聘请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督查员。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㈡查找问题阶段(5月-6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认真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媒体、行评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信函和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改进民政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开门纳谏,找准民政部门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直播节目,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明查暗访。县民政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单位、乡镇民政部门的机关作风建设和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㈢集中整改阶段(6月-11月)

  1.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将整改活动贯穿行评工作始终,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注重宣传整改成果,让群众真实地感受到行评的实际成效。

  2.加强督导检查抓整改。县民政局适时组织局领导、机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掌握评议效果,对口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

  3.兑现社会承诺抓整改。全县民政系统要认真对待社会公开承诺事项、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要以解决群众投诉问题的满意度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公开承诺的问题兑现落实到位。

  4.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全县民政系统要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立足长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巩固行评成果。

  ㈣集中测评阶段(8月-9月)

  全县民政系统将认真组织参与市、县纠风办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政风行风热线、集中评议等重要活动,确保集中测评取得好成绩。

  1、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按照市、县纠风办的要求,提供近两年的200名民政服务对象信息,接受专门调查机构开展的电话随机抽样调查。

    2. 社会问卷调查。主动配合市、县纠风办统一组织的问卷调查测评活动,积极按要求提供民政服务对象供随机抽选。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认真办理政风行风热线群众诉求,积极参与电视问政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确保当事人满意。

  4、集中评议。县纠风办召开集中评议大会,邀请县有关领导和县直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和行评督查员参加,组织进行现场投票测评。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同步播出和报道。

  ㈤总结阶段(10月-11月)

  全面总结县民政系统行评工作,形成县民政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于1030日前报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

  五、计分方法和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参评部门综合评议得分=中介机构抽样调查结果×45%+县城问卷调查结果×10%+乡镇问卷调查结果×10%+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结果×15%+集中评议结果×15%+县直“三抓一促”、行评等相关活动情况×5%

  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优秀单位;综合得分85分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的为合格单位;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

  评议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挂钩,并作为综合目标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㈠精心组织。全县民政系统要把行评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强化领导,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扎实抓好全县民政系统行评工作,确保行评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㈡加强宣传。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行评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召开全县民政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对行评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民政网站、民政信息、橱窗板报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活动进展和工作成效,为行评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㈢务求实效。全县民政系统要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改进作风为主线,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行评工作实效的根本标准。紧密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兑现公开承诺事项,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狠抓问题整改,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㈣严明纪律。全县民政系统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面的有关规定,严守相关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评议结果,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县民政局监督电话为582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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