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发〔201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通过我局官网“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做好业务编码的信息维护工作。
附件:1.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2.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3.一图读懂 国家医疗保障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