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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四措并举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02-04 加入收藏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乡镇还明确一名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花爆竹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乡镇还明确一名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业主)及生产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核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此证发放《营业执照》。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有关许可证照;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规依法查处,同时继续加大对假冒伪劣及违禁产品的查禁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经营监督机制。四是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台、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宣传销售网点的安全标准,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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