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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21年第5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结果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 加入收藏
各相关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湖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及《2021年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方案》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小组评定,确定了湖北省2021年第5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2021年第5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情况表序号存款银行存款额度(亿元)1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20.32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20.23三峡农村商业银行19.74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17.85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14.56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12.47湖北银行10.78武汉农村商业银行9.49招商银行武汉分行8.010汉口银行9.111中信银行武汉分行7.5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6.913兴业银行武汉分行5.5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6.115民生银行武汉分行3.916华夏银行武汉分行4.917渤海银行武汉分行3.618平安银行武汉分行4.019光大银行武汉分行6.620浙商银行武汉分行3.321广发银行武汉分行3.222恒丰银行武汉分行2.4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为2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存款利率为1.54%。各存款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在7月29日之前办理债券质押手续。省财政厅确认存款银行足额质押后的次1个工作日,通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划款。各商业银行在收到存款资金后,于当日开具定期存款证明送湖北省财政厅,复印件送人行武汉分行。特此公告。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2021年7月28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各相关商业银行: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湖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及《2021年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方案》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小组评定,确定了湖北省2021年第5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2021年第5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情况表

序号

存款银行

存款额度(亿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

20.3

2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

20.2

3

三峡农村商业银行

19.7

4

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

17.8

5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

14.5

6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12.4

7

湖北银行

10.7

8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9.4

9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8.0

10

汉口银行

9.1

11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7.5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

6.9

13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5.5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6.1

15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3.9

16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4.9

17

渤海银行武汉分行

3.6

18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4.0

19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6.6

20

浙商银行武汉分行

3.3

21

广发银行武汉分行

3.2

22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

2.4

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为2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存款利率为1.54%。各存款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在729日之前办理债券质押手续。省财政厅确认存款银行足额质押后的次1个工作日,通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划款。各商业银行在收到存款资金后,于当日开具定期存款证明送湖北省财政厅,复印件送人行武汉分行。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20217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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