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商业银行: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湖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及《2021年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方案》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小组评定,确定了湖北省2021年第3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2021年第3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情况表
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为2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存款利率为1.54%。各存款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在4月29日之前办理债券质押手续。省财政厅确认存款银行足额质押后的次1个工作日,通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划款。各商业银行在收到存款资金后,于当日开具定期存款证明送湖北省财政厅,复印件送人行武汉分行。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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