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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省财政厅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邮编430071)或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处(邮编430071),信封上注明:湖北省契税法地方配套立法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bczfgszc@163.com或hbswcxc@126.com;  3.电话及传真:027-67818679/67818756(传真)或027-87328681。  附件:1.湖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4月6日点击查看征求意见稿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省财政厅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邮编430071)或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处(邮编430071),信封上注明:湖北省契税法地方配套立法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bczfgszc@163.com或hbswcxc@126.com;

  3.电话及传真:027-67818679/67818756(传真)或027-87328681。

  附件:1.湖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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