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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栏目: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6-22 加入收藏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6月18日入梅以来,我省出现区域性暴雨过程,此次降水范围广、来势猛、强度大,局地累计降雨量突破极值,同时伴随雷电大风天气,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多种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克服一切困难,抵达一线岗位,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地区下重力,加大工作力量和财物投入,加强灾区群众的生活和安全保障。省减灾委加强指挥协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下拨救灾物资。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会商,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灾区各级政府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也显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一些地方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到位,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态度不坚决、行动不果断,少数县、乡领导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新一轮的降雨即将来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当前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灾害防范,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暴雨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将病险水库、河道两边住房、危险滑坡体、在建工程等列入防灾的重中之重,对重点地区、危险部位要专人值守,及时排除险情隐患。  二、要加强预报预警,切实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增强预警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特别要加强短临预报,提高预警及时性。组织群众转移要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县乡干部要靠前指挥,村级干部要负责落实到每家每户,确保不留死角,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善后处置,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出现人员伤亡和失踪的地方,要增加力量,加强措施,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要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确保每位灾民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四、要加强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快抢修交通、供电、通信、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搞好灾区防疫等工作,对因灾受损、出现安全隐患的道路、堤坝、房屋,在未修复前严禁通行和居住,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省直相关部门要及时下拨抗灾救灾资金,指导灾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要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强化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抗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因工作疏忽、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直各相关部门要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迅速查灾核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全力支持重点受灾地区抗灾救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6月18日入梅以来,我省出现区域性暴雨过程,此次降水范围广、来势猛、强度大,局地累计降雨量突破极值,同时伴随雷电大风天气,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多种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克服一切困难,抵达一线岗位,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地区下重力,加大工作力量和财物投入,加强灾区群众的生活和安全保障。省减灾委加强指挥协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下拨救灾物资。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会商,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灾区各级政府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也显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一些地方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到位,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态度不坚决、行动不果断,少数县、乡领导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新一轮的降雨即将来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当前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灾害防范,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暴雨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将病险水库、河道两边住房、危险滑坡体、在建工程等列入防灾的重中之重,对重点地区、危险部位要专人值守,及时排除险情隐患。

  二、要加强预报预警,切实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增强预警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特别要加强短临预报,提高预警及时性。组织群众转移要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县乡干部要靠前指挥,村级干部要负责落实到每家每户,确保不留死角,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善后处置,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出现人员伤亡和失踪的地方,要增加力量,加强措施,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要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确保每位灾民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四、要加强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快抢修交通、供电、通信、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搞好灾区防疫等工作,对因灾受损、出现安全隐患的道路、堤坝、房屋,在未修复前严禁通行和居住,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省直相关部门要及时下拨抗灾救灾资金,指导灾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要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强化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抗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因工作疏忽、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直各相关部门要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迅速查灾核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全力支持重点受灾地区抗灾救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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