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6月18日入梅以来,我省出现区域性暴雨过程,此次降水范围广、来势猛、强度大,局地累计降雨量突破极值,同时伴随雷电大风天气,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多种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克服一切困难,抵达一线岗位,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地区下重力,加大工作力量和财物投入,加强灾区群众的生活和安全保障。省减灾委加强指挥协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下拨救灾物资。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会商,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灾区各级政府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也显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一些地方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到位,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态度不坚决、行动不果断,少数县、乡领导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新一轮的降雨即将来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当前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灾害防范,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暴雨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将病险水库、河道两边住房、危险滑坡体、在建工程等列入防灾的重中之重,对重点地区、危险部位要专人值守,及时排除险情隐患。
二、要加强预报预警,切实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增强预警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特别要加强短临预报,提高预警及时性。组织群众转移要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县乡干部要靠前指挥,村级干部要负责落实到每家每户,确保不留死角,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善后处置,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出现人员伤亡和失踪的地方,要增加力量,加强措施,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基本稳定。要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确保每位灾民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四、要加强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快抢修交通、供电、通信、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搞好灾区防疫等工作,对因灾受损、出现安全隐患的道路、堤坝、房屋,在未修复前严禁通行和居住,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省直相关部门要及时下拨抗灾救灾资金,指导灾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要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强化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抗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因工作疏忽、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直各相关部门要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迅速查灾核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全力支持重点受灾地区抗灾救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