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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普通高考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6-03 加入收藏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普通高考在即,为确保我省今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普通高考是国家考试,是政府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普通高考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是高考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是高考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高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管,做到责任到部门、到环节、到个人,实行“一岗双责”,把做好高考工作和全省履职尽责挂钩,有问题倒查问责,上追一级,用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普通高考考试管理责任落地有声、落地生根。  二、狠抓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高考试卷保密管理规定,加强涉考人员安全保密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资格审查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坚决杜绝所有涉考人员携带手机、照相、摄像、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等涉密场所;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并及时回放和复查监控录像。考前,各地要对安全保密各环节再督促再检查,对安全保密各措施进行再督办再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确保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和回收各环节安全,确保考前无试题泄密、考中无集体作弊、考后无评卷统计失误。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教育、宣传、公安、安全、武警、保密、工商、交通、建设、卫生、食药监、通信、气象、地质、电力、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调机制,形成部门间良性互动、指令统一、信息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维护教育考试安全专班专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考场环境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为高考安全提供全面保障,确保高考一方平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考点及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地等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噪音污染、水电保障、卫生防疫、气象地质灾害等工作,坚决杜绝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营造平安高考环境。  四、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地要加强考风考纪规则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高考诚信档案,营造和谐的高考舆论环境和考生自觉守纪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标准化考场的设备维护和技术升级,确保考试期间标准化考点互联互通,积极运用人脸识别、指纹比对、无线电信号屏蔽等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替考和团伙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交叉监考、抽签监考和考试回避等制度,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相互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中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要针对高考期间可能出现的暴力恐怖、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疾病传染和其他意外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密切关注考试、评卷及成绩公布、卷面分复查等关键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加强研判和引导,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等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上报。各地要设立高考联合指挥部,成立高考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快速有力处置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危害试卷安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省平安高考目标实现。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普通高考在即,为确保我省今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普通高考是国家考试,是政府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普通高考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是高考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是高考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高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管,做到责任到部门、到环节、到个人,实行“一岗双责”,把做好高考工作和全省履职尽责挂钩,有问题倒查问责,上追一级,用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普通高考考试管理责任落地有声、落地生根。

  二、狠抓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高考试卷保密管理规定,加强涉考人员安全保密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资格审查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坚决杜绝所有涉考人员携带手机、照相、摄像、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等涉密场所;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并及时回放和复查监控录像。考前,各地要对安全保密各环节再督促再检查,对安全保密各措施进行再督办再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确保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和回收各环节安全,确保考前无试题泄密、考中无集体作弊、考后无评卷统计失误。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教育、宣传、公安、安全、武警、保密、工商、交通、建设、卫生、食药监、通信、气象、地质、电力、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调机制,形成部门间良性互动、指令统一、信息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维护教育考试安全专班专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考场环境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为高考安全提供全面保障,确保高考一方平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考点及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地等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噪音污染、水电保障、卫生防疫、气象地质灾害等工作,坚决杜绝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营造平安高考环境。

  四、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地要加强考风考纪规则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高考诚信档案,营造和谐的高考舆论环境和考生自觉守纪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标准化考场的设备维护和技术升级,确保考试期间标准化考点互联互通,积极运用人脸识别、指纹比对、无线电信号屏蔽等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替考和团伙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交叉监考、抽签监考和考试回避等制度,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相互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中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要针对高考期间可能出现的暴力恐怖、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疾病传染和其他意外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密切关注考试、评卷及成绩公布、卷面分复查等关键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加强研判和引导,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等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上报。各地要设立高考联合指挥部,成立高考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快速有力处置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危害试卷安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省平安高考目标实现。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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