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博大精深的荆楚文化是促进湖北发展的宝贵资源,对推动湖北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具有重要意义。为系统发掘整理荆楚历史典籍,传承弘扬优秀荆楚文化,省委、省政府决定编纂出版《荆楚文库》。为进一步做好《荆楚文库》编纂出版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荆楚文库》编纂出版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荆楚精神,艰苦奋斗,克难攻坚,立足荆楚,突出特色,做好《荆楚文库》出版的各项保障工作,把《荆楚文库》编纂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精品。
二、《荆楚文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编辑部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则,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荆楚文库》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优秀骨干力量,为《荆楚文库》编纂出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史馆和方志办等文献收藏保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做好文献资源保障工作,开设绿色通道,为《荆楚文库》编纂出版提供专业、优质、顺畅的文献保障服务。
四、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要整合学术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推荐和选派科研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师积极参与《荆楚文库》编纂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支持措施,将编纂《荆楚文库》工作纳入工作量考评、成果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从优保障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全力投入编纂工作。
五、财政部门要以“有效有用”为前提,对《荆楚文库》项目实行全额经费保障并及时拨付到位。
六、因工作需要,参与《荆楚文库》编纂出版工作的专家,符合国家规定延退条件的,经批准可按规定办理延迟退休手续;不符合延退条件的,经单位批准可返聘使用。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