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12-10 加入收藏
.h1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h2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h3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DIV.union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DIV.union TD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h1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h2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h3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union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union TD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鄂办发〔2008〕36号  为切实解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机关作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要突出抓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尤其是今年开展的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机关作风建设整体上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展能力、服务效能、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效能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效能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关键,以全面提升执行力为重点,把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边学边改要突出抓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改进机关建设上,落实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效保证。通过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一)解决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的问题。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创新工作理念,做到“四个解放”,树立“四种意识”: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观念、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敢拼、敢冒、敢闯、敢创、敢试、敢于突破的意识;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树立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意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的思维中解放出来,树立管理就是服务,产业第一、企业优先的服务意识;从小富即安、小进即满和不思进取、看摊守业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树立以开放促发展,积极抢抓机遇的进取意识。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发展,善于运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驾驭经济工作,增强经济调节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以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激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以开放的举措抓住战略机遇,加快科学发展,实现振兴崛起。  (二)解决“文山会海”、事务性活动较多的问题。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的通知》(鄂办发〔2008〕2号)要求,切实做到“三少三短”: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降低会议成本。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不良现象。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安排协调好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减少领导干部迎来送往活动,使领导干部从不必要的事务性活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调查研究,抓大事、谋全局,处理重大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活动。凡属2006年已明文撤销的项目,一律不得恢复和变相恢复。确因工作需要和上级规定要设立的全省性项目,必须报经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各类检查活动一般只到市(州),确实需要到县(市、区)的,只能按一定比例(一般控制在5%—10%)抽查。省直单位进行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一律归口省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缺乏约束和监督的问题。按照“让规矩程序服从于能办成事、快办成事,在效率和规矩上服从效率,在权限和效果上服从效果”的要求,简化工作程序。该放的权力主动放,该减的程序果断减,该降的门槛坚决降,该承诺的服务明确承诺,不该收的费用一分不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征询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论证和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失误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实现决策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健全工作奖惩机制。坚持凭能力和实绩用人,对忠于职守、扎实工作、清正廉洁、成绩显著的同志予以重用,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对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五)解决纪律松弛、工作涣散的问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用法律纪律规范行政人员言行;坚决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省委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良现象。保持值守联络畅通、反应快捷。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值班电话响铃3声之内有人接听,带班和候班人员电话随时能接通;对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即接即报,并按领导指示进行交办、督办,及时反馈情况。  (六)解决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七)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转变干部作风要围绕加强行政效能、政府执行力和政务环境建设这个目标,以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八)解决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问题。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坚持自觉学习,加强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来抓,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一)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通过取消、调整、转移、委托和下放等方式,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着减少审批、简化审批、规范审批、监督审批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要素、条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积极推行电子许可,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  2、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凡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二)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公信力  1、健全部门服务公开承诺制。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向社会公布。  2、健全岗位责任制。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等分解到内设机构和各个岗位,对本机关的总体职责,内设机构和岗位承办工作的内容、数量、质量、程序、标准和时限、权限、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公开办事制度,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就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和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开。  4、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对象来电话、来访、办事,首办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应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阅,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和办理程序等相关事项。  5、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通过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简政放权、行政提速、减免收费“三同时”,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存在的办理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形成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行政监察,提高约束力  1、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逐步纳入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范畴,实行奖惩兑现。  2、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探索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机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量化,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3、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加强经常性考核,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任免和工资升降等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一)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部门行政首长对本部门行政事务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权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政部门,应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二)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责任体系的闭环效应。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项决策部署、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对一些重要事项,采取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督促落实到位。将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考核。  (四)进一步巩固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查找影响执行力提升的各种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促进执行力建设长期有效开展。  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以人民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以影响本部门效能提高的个性和关键问题作为突破口,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真查真改,真见成效。

  鄂办发〔2008〕36号

  为切实解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机关作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要突出抓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尤其是今年开展的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机关作风建设整体上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展能力、服务效能、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效能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效能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关键,以全面提升执行力为重点,把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边学边改要突出抓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改进机关建设上,落实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效保证。通过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一)解决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的问题。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创新工作理念,做到“四个解放”,树立“四种意识”: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观念、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敢拼、敢冒、敢闯、敢创、敢试、敢于突破的意识;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树立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意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的思维中解放出来,树立管理就是服务,产业第一、企业优先的服务意识;从小富即安、小进即满和不思进取、看摊守业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树立以开放促发展,积极抢抓机遇的进取意识。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发展,善于运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驾驭经济工作,增强经济调节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以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激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以开放的举措抓住战略机遇,加快科学发展,实现振兴崛起。

  (二)解决“文山会海”、事务性活动较多的问题。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的通知》(鄂办发〔2008〕2号)要求,切实做到“三少三短”: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降低会议成本。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不良现象。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安排协调好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减少领导干部迎来送往活动,使领导干部从不必要的事务性活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调查研究,抓大事、谋全局,处理重大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活动。凡属2006年已明文撤销的项目,一律不得恢复和变相恢复。确因工作需要和上级规定要设立的全省性项目,必须报经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各类检查活动一般只到市(州),确实需要到县(市、区)的,只能按一定比例(一般控制在5%—10%)抽查。省直单位进行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一律归口省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缺乏约束和监督的问题。按照“让规矩程序服从于能办成事、快办成事,在效率和规矩上服从效率,在权限和效果上服从效果”的要求,简化工作程序。该放的权力主动放,该减的程序果断减,该降的门槛坚决降,该承诺的服务明确承诺,不该收的费用一分不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征询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论证和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失误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实现决策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健全工作奖惩机制。坚持凭能力和实绩用人,对忠于职守、扎实工作、清正廉洁、成绩显著的同志予以重用,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对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五)解决纪律松弛、工作涣散的问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用法律纪律规范行政人员言行;坚决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省委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良现象。保持值守联络畅通、反应快捷。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值班电话响铃3声之内有人接听,带班和候班人员电话随时能接通;对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即接即报,并按领导指示进行交办、督办,及时反馈情况。

  (六)解决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七)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转变干部作风要围绕加强行政效能、政府执行力和政务环境建设这个目标,以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八)解决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问题。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坚持自觉学习,加强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来抓,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一)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通过取消、调整、转移、委托和下放等方式,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着减少审批、简化审批、规范审批、监督审批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要素、条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积极推行电子许可,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

  2、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凡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二)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公信力

  1、健全部门服务公开承诺制。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向社会公布。

  2、健全岗位责任制。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等分解到内设机构和各个岗位,对本机关的总体职责,内设机构和岗位承办工作的内容、数量、质量、程序、标准和时限、权限、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公开办事制度,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就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和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开。

  4、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对象来电话、来访、办事,首办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应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阅,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和办理程序等相关事项。

  5、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通过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简政放权、行政提速、减免收费“三同时”,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存在的办理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形成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行政监察,提高约束力

  1、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逐步纳入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范畴,实行奖惩兑现。

  2、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探索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机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量化,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3、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加强经常性考核,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任免和工资升降等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一)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部门行政首长对本部门行政事务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权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政部门,应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二)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责任体系的闭环效应。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项决策部署、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对一些重要事项,采取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督促落实到位。将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考核。

  (四)进一步巩固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查找影响执行力提升的各种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促进执行力建设长期有效开展。

  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以人民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以影响本部门效能提高的个性和关键问题作为突破口,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真查真改,真见成效。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