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价函〔2016〕20号
宜昌市第九中学:
你校《关于核定住宿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宜昌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办中学学生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宜价费[2015]8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从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380元/生.学期的标准。
二、你校应认真做好新标准的宣传解释和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宜昌市物价局
2016年8月10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