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职业危害预防教育。
二是全力做好职业危害申报。深入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要求企业如实申报职业危害,摸清全县具有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接触人数,准确掌握职业病管理现状。
三是强制推行健康检查制度。将健康体检纳入矿山复工行政许可、规模企业项目申报、金融信贷范畴,强制推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禁止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活动,调离并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
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对具有严重职业危害的金矿开采和电子、船舶、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进行职业危害评价,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规范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秭归县安监局 宋正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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